首頁 » 機關徵才 » 10-臺北市 » 約僱佐理員

約僱佐理員

🔵職稱:約僱佐理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工作項目:
一、預概算之編製。
二、歲出預算之核簽。
三、會計憑證之審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wh-041@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支給薪點:280(折合約新臺幣37,800元,並配合中央機關規定調整薪點折合率)。
二、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