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無至無或無至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理、工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二)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辦理環境設施等相關業務項目之執行推動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 (四)僱用期限: 【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12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本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a005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3年7月 12日至7月26日截止。
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設施大隊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 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
(三)甄選辦法: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另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五)甄選日期: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佔50分:學歷20分、與本案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20分、證照10分)、面試(佔50分,配分比例包括提問問答內容30分、言詞表達15分、儀表5分)。甄選錄取分數70分以上。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 鄭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706 。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