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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 須熟稔簡報製作及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政府機關業務經驗或法律、公共行政相關背景者佳。
4. 具身心障礙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1.全國街路門牌資料疊合二維地理座標大數據資料建置計畫之規劃、統計分析、數據整合及全國清查資料審核作業等事項。
2.戶政資訊系統街路門牌相關功能新增、異動及全國街路門牌相關法規釋疑事項。
3.戶役政資訊系統全國行政區域調整、村里街路門牌變更之行政作業及資料庫異動協調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戶政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請於上網公告期間截止日前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內政部戶政司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應徵文件應檢附:
(1)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資訊證照等等。務請註明連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徵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
(1)初試:書面審查-報名人數如超過5名,擇優參加複試。
(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酌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部亦得予從缺。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年1僱)。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起敘。
6.本案聯絡人:邱先生,聯絡電話:(02)2356-51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