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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僱用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
(五)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考量。
(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證照者尤佳(如:Excel、LibreOffice及中文輸入等)。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納稅服務、收件、審理、開徵、退稅、查欠及外勤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
1、預計出缺日期:113年7月29日(前鎮稽徵所)、113年12月底(苓雅稽徵所)。
2、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達70分以上者,始正式僱用。
🔵工作地址:(一)地點:本局前鎮稽徵所、苓雅稽徵所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英德街151號、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
🔵聯絡E-Mail:NE50484@ntbk.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3年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附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4、專長、工作經歷及相關證照等影本。
(二)請於113年7月22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人事室孫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15)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請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資料正確並可正常使用,本局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面談相關事宜,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參加面談者,恕不通知。另為落實節能減碳環保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2名(預估缺),將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五)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本局約僱人員薪給報酬表」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7,800元,並依「本局及所屬分局聘用及約僱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及晉薪,最高晉至五等3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44,550元,享有勞、健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