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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需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
三、須配合業務加班或輪值。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交通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二、僱用期間:
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日之前1工作日止。
三、僱用報酬:
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28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7,800元(尚需扣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工作地址: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E-Mail:ba1312@gov.taipei
🔵聯絡方式:
連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綜合規劃科蔣股長,聯絡電話:02-27274168轉8221;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五、本處每月依「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規定酌發所屬員工獎勵金,並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補助表」提供所屬員工交通費補助,另本處區位交通便利(近捷運象山站,周邊有多路公車),工作氣氛融洽,誠摯歡迎重視職場和諧度的夥伴加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