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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2等(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210薪點(月薪28350)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四、具戶政經驗者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證明文件核發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所本部(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1號2樓)或本所福營辦事處(新北市新莊區四維路9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身心障礙證明,以上資料除甄選報名表外均為影本。於113年7月17日(三)前寄(送)達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1號2樓陳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人數超過5名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9912866轉150。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4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