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7~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須曾就讀電子或電機工程等科系)。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男性須役畢,持有退伍證件者或免役證明者)。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汽車駕照(上班須駕駛手排工程維修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轄內省道新設交通號誌附屬工程標誌、標線設置規劃、簽辦、監工、驗收等。
2、協助先進智慧交控系統硬體查察、維護等。
3、轄內交通號誌、測速及闖紅燈照相桿之查察、維修等。
4、協辦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入案事宜。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1號(本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E-Mail:windwave@mail.ttc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及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可聯絡電話)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應徵之職務)、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二)上述資料請於113年7月16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履歷資料,至臺東市更生路11號(本局交通警察隊)收(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報名交通約僱人員甄選」)。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參加口試時間及地點,請參加甄試人員請保持電話暢通,或註記同住親友聯絡方式,以利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五)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交通警察隊陳淑蓮女士或組長邱中正,電話:(089)328801(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六)備註:本次甄選約僱人員依甄選成績順序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電話通知甄選名次,另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工作期間:自簽訂僱用契約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接續每年依工作表現辦理續約進用。
三、工作時間:每日辦公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
四、月薪:五等280薪點。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