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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流行音樂培訓專案規劃與執行。
(二)單位公文登記桌及行政庶務處理。
(三)展演中心展場展覽相關業務(含行政流程、場地帶看、場地點交及點還等)。
(四)展演活動之前台服務及假日輪值。
(五)需配合平日晚上及假日活動加(輪)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聯絡E-Mail:1002348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繳交應徵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中心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本中心進用人員簡歷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不拘形式)。
(3)最高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1份(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4)專長、經歷或其他有利甄選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填寫google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roustuqSXLVXrtCu5),並請將報名應繳文件電子檔PDF(請合併成一個檔案)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10023480@mail.tycg.gov.tw),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展演企劃組約僱助理」。「本中心進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afm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徵才資訊」自行下載。
(三)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以電子郵件e-mail或電話告知面試相關注意事項。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e-mail或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僱用期間:實際僱用之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通過考核續僱。
(六)待遇: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每月37,800元。
(七)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八)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如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本中心得延長公告;另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中心得予從缺。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七、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電話:03-3170511分機8004。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8300,李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