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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 具Office系統、行政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3、 具人事業務經驗尤佳。
4、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5)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6)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臺東市興安路二段546號
🔵聯絡E-Mail:amysui711202@cga.gov.tw
🔵聯絡方式:
1、 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身分證正反影印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人事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2、 採書面審查及面試,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戮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950) 臺東市興安路二段546號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部分署蘇小姐收(電話089-224311分機86170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東部分署人事室約僱人員」,並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1) 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出缺後遞補前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高考錄取人員報到日(約114年第1季),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月酬薪點: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3) 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4)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