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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農糧情調查及農業天然災害調查現金救助
2.農林漁牧普查、農家戶口調查、農業勞動力調查
3.入侵種業務、病蟲害防治及農作物污染監測
4.農村文物館業務、受保護樹木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聯絡E-Mail:f45253j@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擇一辦理。
2.線上報名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
3.紙本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7月19日12:00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3等約僱人員職缺。
4.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270151-620,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本案係提列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3年11月或12月)。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6.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