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須具備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及工作經驗。
2.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可獨立執行或參與團隊工作,具英文溝通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署訓練中心教學務、資通後勤等相關工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聯絡E-Mail:yun0511@nfa.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務係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預估至114年1月23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退休金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及聯絡電話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未上傳學歷證明文件視為資格條件不符。
3.經書面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至多擇優5 名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 本次徵才候補人員2名,候補時間3個月。
5. 聯絡電話:楊小姐(02)8196-65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