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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4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 綜合研考業務。
(二) 分署內控及稽核業務。
(三) 勞務採購契約修訂及申訴窗口。
(四) 本科人事業務窗口。
(五) 廣宣活動業務協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3年7月2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綜合規劃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 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約僱人員(綜合規劃科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ann09169@wd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綜合規劃科科員職務代理人) (姓名:○○○)簡歷表」。
(三)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 本案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01綜規科高科長;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3人事室鍾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