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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之變更編定及異動更正業務(包括更正編定、註銷編定、補辦編定)。
二、辦理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地政局人事室(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用科(科員A670140)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3月底)(跨年度視年終考核情形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四、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蔡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