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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語言發展處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語言發展處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客家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Word及Excel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四、具辦理政府機關(構)行政、語言教育、研習、獎補助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客語聽、說能力或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優先考量。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客語社群活力補助案。
二、辦理客語薪傳師相關業務。
三、辦理客語講故事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及18樓
🔵聯絡E-Mail:ha0572@mail.hakka.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 15日(禮拜一)前,請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本會人事室(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語言發展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14日止(或原職務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六、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