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工作配合度佳,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二)具電腦專長(熟悉文書作業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交通工程及交控系統規劃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園區園區停車管理。
(三)辦理立體停車場租賃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聯絡E-Mail:yucheng619@stsp.gov.tw
🔵聯絡方式:
請檢具下列資料(紙本或線上均可應徵,如採線上應徵請務必上傳完整證件證明資料之PDF檔,免再投遞紙本):
1.個人履歷表(請附最近2吋照片1張,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資料影本)。
3.身分證件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上述資料如以紙本應徵者請依序裝訂整齊,於113年7月18日前(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人事室 (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營建組技士育嬰留職停薪職缺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請留行動電話,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逾期恕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6-5051001#2902陳先生。
備註:
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2.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具最終裁量權,正取或候補人員亦得予從缺)。
3.該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間預計至本局營建組技士育嬰留職停薪結束(113.12.30)止,若該員繼續請假,將視工作表現續聘至請假結束日止,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4.資料若提供不實、具不得擔任約僱人員之情事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者,當事人自負責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