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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編定及使用管制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底止。)
🔵工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編定管制科3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 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 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電子檔寄至AS6007@ntpc.gov.tw ,主旨請註明應徵編定管制科3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異動證明等)。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