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約僱人員(保育員職務代理人)

約僱人員(保育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人員(保育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25
🔵資格條件: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3、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之各款情事。若事後發現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
5、具擔任教保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6、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幼生安全管理及親職教育。
2、各項教保課程、活動之設計及執行。
3、幼兒教具製作及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碧湖分班(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367巷15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2時止。
(二)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應填具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3樓(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行政辦公室)。
二、應備證件:
(一) 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等(請務必詳實填寫工作經驗及自傳,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含貼照片,相關表件請至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網站下載;網址:http://ntpc59303.blogspot.com/)。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甄選方式:試教及口試各10分鐘(試教60%:進行10分鐘以內之教學活動,主題不限;口試40%:10分鐘,內容以教保服務理念、班級經營等為主) 。
五、本案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錄取者應向本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 個月內胸部X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3個月內核發)及任職前最近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8小時基本救命術訓練證明,未繳交者,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六、僱用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自錄取聘僱到職)起至113年8月3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月薪新台幣29,700元。
八、報名相關問題聯絡電話: (02)29456696分機13葉小姐;業務相關問題聯絡電話: (02)22478784林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