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員(職務代理⼈)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6
🔵資格條件:
1.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經歷:具公務經驗尤佳。
3.其他:熟悉文書作業軟體、具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辦理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登記桌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板橋區中⼭路1段161號4樓、13樓)
🔵聯絡E-Mail:AR0590@ntpc.gov.tw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官網最新消息/徵才資訊/應徵人員應備文件(非編制人員)http://www.cop.ntpc.gov.tw/下載,務必親自簽名並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資格證明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13吳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
2.前項「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 ar0590@ntpc.gov.tw。
3.初審(應徵文件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電腦操作(30%)及面試(70%),電腦操作科目為「文書作業軟體操作」,測驗時間為30分鐘;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且恕不另行通知。
4.初審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及面試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錄取者電話通知報到,未如期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前揭請假人員預計114年1月1日銷假上班,如該員提前銷假上班則僱用期間至銷假上班前1日止)。
7.薪資:3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29,700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工退休準備金。
8.本案甄選職缺依總分排序名次依序遴用,正取名額1人,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9.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