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管理員
🔵徵才機關: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前三項皆需符合
(一) 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 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網路操作能力,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具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五) 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輪調者。
🔵工作項目:
(一) 學生考試及各項測驗準備工作、成績之輸入、登錄、核發。
(二) 新生編班、學號、入學新生名冊及畢業生名冊、新生學籍資料之輸入、學生異動概況之統計。
(三) 畢業生升學報名工作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或學校視需要調整之業務。
🔵工作地址: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聯絡E-Mail:choca@kcg.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2269975分機1163人事室(甄選事宜)、總務處分機1411(職缺工作內容)。
報名方式及即應繳證件: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校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之「簡要自述」(需簽名)及相關證件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未上傳者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二) 報名資料
1. 報名表(請貼妥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表末本人親自簽名)及相關資料,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ksvcs.kh.edu.tw)下載。
2. 繳交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掃描上傳(請「親自簽章」加註「與正本相符」):
(1) 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5) 公務人員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或委升薦訓練(考試)證書。
(6) 現職派令。
(7) 現職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或得相互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8)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依序掃描,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受理報名,不另行通知補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