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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26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現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5年考績3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辦理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就業輔導及職業訓練輔導相關計畫規劃、執行及管考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就學就業處)
🔵聯絡E-Mail:vac108725@mail.va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請上傳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四、資料說明:
(一)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二)請先行將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3年7月26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ac050988@mail.vac.gov.tw (林科長),以利彙整作業。
五、聯絡電話:02-27570510;聯絡人:林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