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科員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3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四、具採購證照者,擇優錄取。
🔵工作項目:
一、文書、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一般採購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E-Mail:yc0409@nlm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為113年8月2日預估缺。
二、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上傳。
三、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六、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16周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葉淑芬(分機10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