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臺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1.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及部落旅遊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鐵花路82號
🔵聯絡E-Mail:k3019@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 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
(三) 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k3019@taitung.gov.tw)。
(四) 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徐小姐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五)備註
1.本職缺為「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部落經濟科科員」職務,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