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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政府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熟諳政府採購法及主計相關法規。
4.熟諳電腦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會計室(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46號)
🔵聯絡E-Mail:ff0101b@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二)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 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 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 (最長可採計1080719-1130718),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 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案聯絡人:本處決算科許科長,聯絡電話:037-32815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