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中央研究院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員⾼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事⾏政職系任⽤資格者。⼆、對⼈事業務、勞⼯事務有興趣,具有⼈事或勞⼯或法制相關經驗尤佳。三、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或具英文能⼒檢定測驗中級以上程度者尤佳。四、未具公務⼈員任⽤法第26、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事⾏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中央研究院⼈事室(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段128號)
🔵聯絡E-Mail:elng5473@gate.sinica.edu.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完整之公務⼈員履歷表(請⾄eCPA⼈事服務網下載,含⾃傳及⽇、夜間聯絡電話、⼿機號碼,並親⾃簽名)。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5.⼤學(含以上)畢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含語⾔能⼒證明文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央研究院⼈事室科員」,於113年7⽉22⽇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四、郵寄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段128號中央研究院⼈事室,聯絡⼈:毛科員,連絡電話:(02)2789-801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