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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地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地政、公產管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變更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變更等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
🔵聯絡E-Mail:ar8443@fnp.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遞應徴)
(一)請於公告徵才截止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選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具採購、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案後上傳,同時將電子檔傳送本署北區分署陳小姐信箱:af9220@fnpn.gov.tw。
(二)資歴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本分署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轉1503陳小姐。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次公告係預估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視為從缺,不予錄取遴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