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10-臺北市 » 科員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任免遷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
🔵聯絡E-Mail:weiling@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將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人:林小姐(02)2388-9393分機28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