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42-臺中市 » 業務助理

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學歷畢業,具有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注重團隊合作,對運動場館新建具有高度熱情者尤佳。
(二)熟稔電腦基本操作、MS office、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運動設施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陽明大樓)。
🔵聯絡E-Mail:hwen@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19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3.英文檢定、專業證照、作品等相關文件。
(三)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其他:
(一)月薪: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二)本職缺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