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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熟稔公務流程及公文書處理,於公務機關服務具三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四) 具外語語言檢定證明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單位登記桌及公文時效管考。
(二) 綜合性公文收辦。
(三) 協辦本市旅遊行銷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陳股長04-22289111ex58312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lij7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4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日夜間聯絡電話,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五)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局網站。
三、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聯絡人:林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