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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職稱:技正
🔵徵才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備資訊系統建置、開發及專案管理經驗。
二、熟悉資訊計畫之規劃、撰寫、推動及運作。
三、具備ISO27001:2013 LA等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具有擔任資訊處理職系簡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本職缺不符支領專業加給表20之條件)
🔵工作項目:
一、本會資通安全機制之整合推動。
二、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精進及維運政府電子採購網。
三、推動公共工程雲端系統之設計、建置、測試、驗證及維運工作。
四、本會資訊應用及系統網路環境之整合規劃及維護。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林小姐。
三、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