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技工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808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1.協辦曾文辦公區消防設施器材之檢查及維護。2.協辦曾文辦公區水電設施維護。3.秘書室公務調派、曾文辦公區車輛油料管理及檢驗。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E-Mail:april@wrasb.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工友履歷表1份(含2吋脫帽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並於113年8月8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曾文辦公區(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工」,逾期不予受理。(聯絡人: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7-6166137轉1702)
2.、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3、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