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33-桃園市 » 技工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02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技工、工友、駕駛。
(二)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具電腦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秘書室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水利會綜合大樓(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10樓)
🔵聯絡E-Mail:dupre040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為現缺,請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等相關資料。
(三)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簡章、履歷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tyy.moj.gov.tw/)下載。
(五)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2,210元至3萬8,110元。
(六)聯絡人 : 章先生,電話:03-357-9573分機10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