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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1031
🔵資格條件:
1.「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之技工友。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加班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3.具有熱心服務精神,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1. 協辦出納業務。
2. 公文遞送。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
🔵聯絡E-Mail:cjk6125@apb.npa.gov.tw
🔵聯絡方式:
113年10月31日前寄達,以掛號郵件寄至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後勤科秘書股(地址下方註明:應徵技工),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文件如下:
1.履歷表附3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
2.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4.現職機關同意書。
5.最近3個月內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

以上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另通知。
聯絡人:03-3982890秘書股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