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3-新北市 » 技工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5
🔵資格條件:
依「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應具備條件如下:
 1.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3.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4.「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編制內「現職」技工或工友且任職機關同意移撥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2,210元至3萬8,110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工作地址:241207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9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送至本所地籍課林小姐收,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均可;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非現職技工、工友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1份(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並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相關資料1份。
2.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事宜。
3.本案倘面試人員不符合本所需求,錄取人員得予從缺,恕不通知且不退件;但如須退回文件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4.聯絡人:林小姐(02)2988-6336分機42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