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土木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PowerPoint、Excel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區公園水電修繕工程。
2.辦理本區公園遊戲場專案工程。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E-Mail:AQ6293@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檢送資格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3.本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三)備註: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9月11日出缺),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