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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3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甲等。
3、 熟悉土木工程維護、採購、履約管理及職安法令。
4、 具政府採購法基礎班合格證書尤佳。
5、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燈塔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
2.燈塔工程設施採購與發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E-Mail:ytliu@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