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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特考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已具備「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具有單向調任本職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注重行政倫理。
七、具備操作Word、Excel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及公文製作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負責資訊科設備及教具管理與維護。
二、定期參與增能研習。
三、負責資訊科設備財產保管、維護、檢查及定期清點、送修及報廢。
四、負責資訊科電腦工場維護、水電與門窗等總檢查事宜。
五、負責教學材料之準備、請購、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事項。
六、負責教學設備維護保養之紀錄、檢核與登錄。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聯絡E-Mail:per@hcvs.hc.edu.tw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視同資格不符,並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成附件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一)甄選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之本次職缺甄選公告下載)並簽名。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現職銓敘審定函。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身分證正反面。
(八)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或其他證明文件。
(九)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文檢定資格證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請至本校網站之本次職缺甄選公告,下載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電子檔(WORD檔及PDF簽名掃描檔),依式填寫存檔,於113年7月18日前電郵至per@hcvs.hc.edu.tw,電郵主旨為「資訊處理技士甄選-○○○(姓名)」。
三、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002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號
(二)聯絡電話:(03)5322175轉252、253。
四、先以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甄選,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8月2日起出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