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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4.最近5年內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書、公共工程品管人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轄區機電設備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案之招標。
2.機電設備工程及操作維護契約之履約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E-Mail:100134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或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薛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90 徐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