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
(二)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公務人員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五)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利及水保、道路、交通、公有建物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E-Mail:htdworkshop@gmail.com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徵才公告)。
(五)聯絡電話:(03)8872222分機160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