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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用。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土木、都市計畫、建築、測量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三)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並具土木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具辦理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工程採購、促參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國有土地改良利用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聯絡E-Mail:ar8443@fnp.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PDF檔)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方式: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1321江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2103周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