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82-高雄市 » 技士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技術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兼具下列條件:
一、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1樓)
🔵聯絡E-Mail:chenyu12@kcg.gov.tw
🔵聯絡方式:
簡章網址: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3D2352694016387C

聯絡人:陳貞妤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F人事室
電話:07-7134000*4123
———————————————————–
報名方式:
一、本技士(A680170)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下列步驟: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
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2.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請附初任公職迄今每張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簡要自述(需簽名)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如檔案容量過大,附件請另上傳至「397140000ii@gmail.com」。
二、證件不齊者及資格不符者視為初審不合格,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面試時間、名單及報到時間由本局人事室於面試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四、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五、本徵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六、面試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訊息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個別通知各面試人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