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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經濟部能源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具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業工程、土木工程、化學工程、都市計畫、資訊處理等任一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有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
四、通過全民英檢或其他英文檢定且持有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電力工程技術法規。
二、充放電站相關事宜。
三、台電前瞻計畫管理。
四、電匠及技術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E-Mail:hcchiang@moeaea.gov.tw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7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