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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機械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情形者不在此限,但須上傳佐證文件)。
(三) 具公文書製作及電腦網路處理能力。
(四) 具半導體設備操作經驗尤佳。
(五) 操守良好,服務態度良好、認真負責。
(六) 具備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負責實驗室半導體設備操作、管理、維護等業務。
(二) 協助學生教學實驗準備、教育訓練、宣導、檔案資料管理事項。
(三) 設備功能評估及技術服務相關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3001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光復校區) 電機學院奈米中心
🔵聯絡E-Mail:cwhsu@nycu.edu.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並上傳以下附件資料供初審(不得翻拍):
1. 符合本職缺職系之相關證明、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無則免付)
2. 公務人員具結書(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之表格下載/陽明交大/任免區下載,請親自簽名,網址:https://hr.nycu.edu.tw/regulation/)
(二)請於113年7月19日前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資格不符論,不予受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如有報名疑問,請洽: 陽明校區人事室許先生電話(02)28267000分機62095。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綜合考評或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