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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獸醫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6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
2.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領有獸醫師證書。
4. 無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工作項目:
1. 家畜禽疾病防治、檢驗等相關業務。
2. 動物保護、收容等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
🔵聯絡E-Mail:design17@k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照片)。於「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後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後續另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由上至下依序排列並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資料每頁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獸醫師資格相關證明影本。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如具全民英檢或語文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備 註:
1.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必要時辦理實地考試,符合資格者經擇優審核後,另行通知面試及實地考試時間及地點,未到者視同放棄。
2.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