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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20~1130719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屏東縣佳冬鄉佳昌路2號(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聯絡E-Mail:a71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紙本應徵,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請上傳證明文件,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掃描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檔超過系統要求,請email至a710015@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佳冬鄉公所技佐職缺」。
備註:
1.經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情形另擇期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並不再通知,資格未符合者亦同。
2.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所需求,本所得斟酌情況從缺辦理。
3.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4.本次徵才,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5.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 聯絡資訊:電話:08-8662714轉157;人事室 劉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