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者,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 具建築土木類工作經驗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違章建築處理業務。
2.違章查報系統操作與維護。
3.違章建築物資料統計彙整及陳報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聯絡E-Mail:C114@ymsnp.gov.tw
🔵聯絡方式:
一、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一)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二)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影本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600梅科長或分機300何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