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獸醫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獸醫學系畢業,取得相當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負責執行報驗發證、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與執行入出境旅客攜帶動物及其產品之檢疫業務,需24小時輪班值勤。 (二)家畜禽動物疾病防疫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
🔵聯絡E-Mail:ty0708@tyaphi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1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獸醫師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