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10-臺北市 » 技佐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農業技術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專以上農藝、園藝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
(三)經歷:
1、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備農業技術、農業經濟、經建行政及農業行政及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報名截止日起3個月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證照或其他:具自小客車車駕照尤佳,需具備電腦(office 套裝軟体如:excel、word、e-mail等)資訊處理能力,積極任事並具良好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農情調查田間抽複查、田間調查員考核。
(二) 農業天然災害查報、會勘及救助抽查。
(三) 農業生產成本調查及統計室相關業務。
(四) 跨產業冷鏈物流之輔導及執行。
(五) 園藝產業及農糧產業輔導。
(六)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輔導及執行。
(七) 學午糧網路申購等業務。
(八) 產銷履歷推動等業務。
(九) 農業資源相關業務。
(十) 辦理米製品加工原料用米撥售、查核及保證金核退相關業務
(十一)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8樓。
🔵聯絡E-Mail:chwang@mail.af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公告職缺有效期間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微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證明文件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聯絡方式: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3)3322150#18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