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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

🔵職稱:志工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805
🔵資格條件:
年齡限制: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或已退休之公務人員尤佳)
所需學歷:高中(職)以上
語言能力:諳國、台語
所需專長:具親和力、服務熱誠
🔵工作項目:
協助一般行政業務等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工作地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17:00。(以上、下午分次輪值方式為之)
2.志工服務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志工人員經評選通知錄用後,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及每人每服務時段(2至3小時)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台幣200元。
(二)聯絡方式:
採郵寄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於113年8月5日前寄至「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劉清枝股長收」,連絡電話03-3379156轉10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