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花蓮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4
🔵資格條件:
一、領有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學校一般綜合性行政管理庶務相關等業務。
二、 出納業務事項。
三、 公文書、檔案管理事項。
四、 辦理勞、健保加、退保及保費核計繳納事項。
五、 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恥國民小學(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興路41號)
🔵聯絡E-Mail:startpace@hl.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事求人」網頁
1. 切結書
應徵人請仔細閱讀切結書之「備註」法規說明,除非有違反第一、二點之情事,否則應為全部打勾之情形。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長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下載專區/人力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 身心障礙證明
請提供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3.銓審函
現職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4.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參考第三點說明,另寄「Word電子檔」(可編輯)至startpace@hl.gov.tw。
5. 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採購證照等。
三、 寄送電子郵件: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子郵件寄送「Word」電子檔(可編輯)至startpace@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首頁/下載專區/人力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職員」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學校職缺」(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四、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並提供上開第二、三點之相關文件者,亦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不另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七、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及本縣各國民小學。)
聯絡方式:
03-8227171轉分機302或303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王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