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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工作認真負責,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具團隊精神、溝通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人行天橋、地下道及預算綜整案。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
🔵聯絡E-Mail:cz_pres@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1、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上傳附件資料。
2.檢附資料:
①考試及格證書。
②各種類證照(證書)【需檢附情形:倘持有證照但履歷表無該筆資料者,請務必上傳俾憑知悉】。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請於通知補件2日內補齊相關資料,逾期視同放棄。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A640380)正取1名,得視業務實際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 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分機8122范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